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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生意人。”聂英寻的回信也变得很直白,“这么三番五次叨扰后辈,只因为,我觉得你能红。”
“……妈!”悠悠站起来往外跑,啪嚓还磕了一下。
郑丽在书房见她磕磕绊绊跑进来,扶了下眼镜,问:“怎么了?”
“我有事和你说。”又兴奋又震惊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晚安好梦
☆、送我?
郑悠悠巴拉巴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通。
郑女士的反应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 “不许去。”
“我知道, 我不去。”悠悠傻笑, “我就是来和你炫耀一下, 我根本不是你说的那么一无是处的好不好。”
郑丽愣了一下,半晌问:“悠悠, 我什么时候,说你一无是处了?”
氛围突然严肃, 悠悠收拢了嘚瑟, 抓抓头发, 嘟着嘴:“我觉得你对我很不满意啊。你看看你妈,提到你都是夸。你见了我就……”
世上亲子关系千万种, 郑丽对悠悠, 好比贾政待宝玉,虽然多数时候都是好意,开口却总是嘴毒, 尤其郑丽女士一人分饰两角,又要当爹又要当妈, 一味慈爱肯定不行。但是给她留下了这样的印象。问题就有点严重了。
“郑悠悠。”妈妈站起来, 手撑在桌子上, “我从不觉得你一无是处。你是我的骄傲。”
悠悠:0.0
“但是。”妈妈身子微微前倾,眯了眯眼,“娱乐圈那趟浑水,你不许去蹚!你太单纯,进去之后, 就等于肉包子打狗。懂么?”
悠悠捧住小心口,点了点头:“我不是肉包子。”
“是个比方。”郑女士叹口气,复又坐下,抬头,“再说,你说的这件事,很可能是个骗局。哪有娱乐公司的老总这么锲而不舍追着你一个黄毛丫头……”
“诺诺诺!”悠悠指着老妈,“现在,就是现在!你看,又不是我平白无故编造的,我只是转述一件真事,你竟然怀疑我,这不就是觉得我没那个本事么。”
郑丽冷笑:“你是不错,可不是好到万里挑一,人家凭什么剃头挑子一头热,上赶着要签你,可见目的不纯。”
悠悠抓狂状:“能不能别搞那么复杂,你就是对我没信心,还有不相信别人的专业眼光。我就是你们家的金砸!”
郑丽拍板:“我管你金子银子,总之就是不准去。”
“我说过我知道!”悠悠气鼓鼓地奔到浴室,将水开到最热那一档,将自己烫成一只粉红色小猪。擦干之后冲回房间,想着还没回聂总的消息,恰好被老妈刺激了一通,她决定偏要去看一眼,就算最后不去“蹚浑水”,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趴在枕头上,一边念,一边回消息:“好的,那么,周二见。”随即将一切都抛到脑后,秒睡。
次日是周六,早上见到宋清晨还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对方表现得落落大方,仿佛全然没有亲亲过,渐渐的她也就放松下来,一如往常叽叽喳喳。
宋清晨在一旁负责做忠实听众,她发现了这个女生的奇异之处:一旦接受了当下的设定,便完全不将她当异类对待。好像她就是她认识了很多年的一个老朋友,先前耿耿于怀的那些…为什么身为吸血鬼还回来上高中,日光戒指,不要当吸血鬼了好不好…仿佛一夕之间,她的忧虑悉数消失了。
——不问她为什么来,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什么时候会走。
只是极致淡然地做着她的小女朋友。
昨天旁敲侧击问了她的生日,今儿个在上学路上,便挽着她胳膊,拿网上的戒指图片翻给她看,含笑问她:“你喜欢哪一个?”
“送我?”宋清晨垂着眼睫,笑问。一般来说,热恋中的女性因为激素水平的改变,皮肤状态好得惊人。悠悠的脸本来就是奶油质地,如今居然在发光…惹得她时不时就想去掐一把。
“嗯。”悠悠手指不停滑动,侧过脸来笑得露出六颗小牙。十分自豪的样子。
宋清晨好笑,伸出食指在她的屏幕上点了点,“就它。”
午饭时,小武小许大家谈论的中心依然在那位美丽的外教老师身上。唯独悠悠兴趣缺缺。
吃过午饭之后,她回教室做试卷,写了一大半,碰见了道大题,恰好是昨天宋清晨和她解释过的,昨日傍晚的印象还在,三下五除二就算出来了,心中雀跃不已,回过头想要感谢一下吸血鬼小老师。谁知,宋清晨座位上还是空着的。
不太对劲。平常这个时候,她都已经优哉游哉坐在座位上转笔了。以一种睥睨的态度看着大家在题海中挣扎。
有猫腻。
恐怕,又被哪个小姐姐拦在路上进行爱的教育了!
被心中的假想敌激出满腔醋意,郑悠悠当即起身四下里寻找。
在教学楼的第四层绕了一圈,没见到她的踪影。
心里就有些毛毛地发起憷来。
脑洞又开始炸裂,想着是不是被抓去研究中心做标本了。
这么一想,简直一秒钟也不能耽误,掏出手机就打电话。
手机嘟嘟嘟响了几声,没有人接。
先前悠悠问宋清晨中午都是在哪里打发时间,宋清晨说,喜欢在天台晒太阳。
“不怕融化吗?”她故意挑衅。
宋清晨说:“不怕。”她说她生前最喜欢晒太阳了。最喜欢被滚烫的阳光晒到皮肤微微发痒的感觉。
悠悠心中有股直觉,引领着她往天台走过去。
沿途在楼梯间遇到两个挽着胳膊聊天的女生,其中一个一脸愤懑:“中午不知道是谁,在天台那里排街舞还是怎么的,吵死了,害得我一点都没睡着。下午的物理课铁定要睡了。好糟糕。”
“是该和学生会反映一下,好好规范一下天台的使用了。烦都烦死了。”另一个答。
悠悠听得心跳略微加速,脚下加快了脚步。三步并作两步,两分钟到了目的地。
“宋清晨?”她推门推不开,显然是有人在天台上了反锁,便直接喊她,“是不是你在?”
没有应答。
悠悠再捶了几次门。
转身下楼时,她打定了主意,得去门卫室找钥匙上来。
退一万步讲,即算不是宋清晨,是别的什么人,要打上反锁来操作,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了。别的不怕,撞见了可以道歉,万一是有人想轻生呢?酝酿着想玩个蹦极呢?不及时制止怎么成!
她的想法一向比较凶残。
另外她记得天台的锁是那种,即使从内部反锁起来,用钥匙也可以打开的。
凭借她在本校良好的辨识度——算半个名人,门卫大叔虽然拒绝同她一起上楼查看,却还是把钥匙借给了她:“就这一把了,丢了可没有咯。”
她答应着刚接过钥匙,伍晞渊不知从哪里冒出头来,松开身边男生的手,冲上来捉住她,“你拿天台钥匙干嘛?”
悠悠没好气,根本没空搭理她,挥开她那只爪子,快步往前赶。
“是不是被宋清晨甩了?”伍晞渊跟在她身后,“我就说了她这种人绝对很花心的!早点分了对你是种解脱。哦你别以为学别人玩个同性恋你的时髦值就up up了。你还是那么土。”
悠悠百忙之中回首瞪她一眼:“你有完没完!”
“就算你识人不明,一时间被玩弄了,你也犯不着跳楼啊。”伍晞渊跟唐僧一样。
悠悠又是着急,又是想哭,又是好笑。着急的是跟着这么个尾巴,待会儿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可怎么办。想哭当然是因为害怕宋清晨在那里遭遇不测。
而好笑的地方在于,虽然很不想承认和伍晞渊之间的血缘关系,脑洞凶残这一点还是像极了。
伍晞渊一直跟着她上了楼,还在劝她不要跳楼:“有本事做我的对手。我一定在各方面都打败你。”
悠悠将钥匙插.进锁孔时,仿佛听见了轻微的呻.吟声。
啪嚓一声打开之后,入眼的情形有种噩梦成真的感觉。
地上躺着一个穿黑衣服的人,扣子已经解开来,或者说被撕开了更为合适。里边穿的白色t恤血迹斑斑。身子下方还有一滩酱色的污渍。
悠悠手脚敏捷,回身将伍晞渊关在门外,啪嚓再次上了锁。
伍晞渊在外边捶门,砰砰砰,一边捶门一边喊:“我都看见了!郑悠悠!你们搞什么鬼!演话剧还是谋杀了啊?”
悠悠吼她:“你给我闭嘴。离远点儿!”
也是奇怪。她这么一吼,门外那一个,竟然都没再叽歪。
“……”悠悠手中的钥匙摔在地上,人跑过去,跪在那里,猛烈地摇晃那薄薄的肩膀,“宋……宋……”嗓子哽住,下边的两个字便说不出来,擦了一把眼泪,记起来不能猛烈摇晃,万一有什么大动脉破裂,剧烈晃动的话会加剧内出血。人是这个样子,不知道吸血鬼是不是同样的原理。
宁可信其有。
用最轻柔的力道将那颗如泡过水般的汗涔涔的脑袋搬到自己怀中。顾不上怀疑吸血鬼也出汗的奇怪现象,只顾垂下头喊她:“喂!不要死好不好?睁开眼睛看看我……这是怎么了啊!”
没有死,嘴唇有在轻微地动。睫毛也抖了几抖。
明明她出发去吃饭之前,一切都还是好好的。
“喂……”悠悠仔细检查,看血迹的情况,应当是腰上有伤口,揭开黏糊糊的t恤衫去看,却已经找不到破损。皮肤是完好的。恐怕是自行愈合了。
可她为什么还没醒?
“宋清晨。一点都不好玩。”强烈的恐慌包裹住了她。
眼泪吧嗒吧嗒掉在下方那张苍白的脸上。
她一点主意也没有,人生病了,可以送医院,吸血鬼病了,送去哪里?啊?
也不知哭了多久,正感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际,怀中的脑袋突然动了动,似是躲避她充沛的泪雨,如游丝般的声音带着点调侃,“如果我死了,肯定,是被郑悠悠…眼泪淹死的。”
这么一说,上边的人哭得更凶了,还带上了哭喊,才哭出两声来,忽然想起一件事,赶忙将手腕递出去,“要不要咬一口?喝一点吧……”
宋清晨脑袋往她腰腹间歪了歪,是个拒绝的意思。
“求你了,喝一点吧!!”悠悠又哭又笑的像个疯子,“我血超多的,喝一点死不了,快……”
宋清晨干脆艰难地将手环住了她的腰,将脸埋得更深了些,嘴里发出轻微的嘘声,“让我静一静。”
悠悠于是挂着满脸的涕泪,任凭她抱着。
下午第一节的上课铃响了,怀里的人缓缓转过脸,嘴唇也和肤色一样惨白,“上课去吧。”
“你这样我怎么去啊!?”悠悠带着哭腔,有点“你开什么玩笑”的意思。
“我好了。”宋清晨竟然扶着她,缓缓站了起来,勉强挤出一个笑:“刚刚是为了多躺会儿。”
竟还说这种话。悠悠仰脸呆呆看着她,“是谁伤了你?”
小吸血鬼摸摸她的脸,“你不用知道。”顿一顿,“你去上课。”
“不行。”悠悠的死脑筋也发作了,“我要在这里陪到你好起来为止。”
“那我走了。”宋清晨一脸冷漠。
悠悠不信她,直愣愣盯着她,直至她真的嗖地一声消失不见,还独自站在空旷的天台,对着那滩血迹掉了会儿眼泪。渐渐支持不住,蹲在地上,任凭咸涩的泪珠子从瘪着的唇角漏进嘴里。
她也没有去上课,转而和生物老师请了假,拿拖把上来,把那一滩吸血鬼留下的血迹清理干净。
宋清晨估计是痛得快要叫出声来了。所以一个劲地赶她走。现在估计是躲在哪个角落里咬着嘴唇哭唧唧。
这样一想,更要了命了。再次放声大哭起来。
她虽然快成年,心性却还是小学生。见到喜欢的人就笑。知道她在受苦,就忍不住要哭。完全不懂得试着像成年人一样优雅地节制。
哭完了,去洗了把脸,抬手腕看看表,距离下课时间还有十几分钟,在走廊上用手机登陆学校的课表系统。
口语课都是安排在下午。
只略翻了翻,便查清楚那个爱丽丝在哪个班上课。
找到之后,也不去打搅,站在门口安静等待。
爱丽丝显然早就发现了她。但她也一样沉得住气,继续和那班上的学生交互。下课铃响起,还叫几个学生围住,含情脉脉回答了几个私房话题。
悠悠面无表情站在走廊等着她。
那洋娃娃走出教室后,朝她笑眯眯看了一眼,也不说话,径直往办公室走。
悠悠紧随其后。
两人进门之后,悠悠先问:“是不是你?”
“什么是不是我?”爱丽丝靠在桌子上,身子微斜。
悠悠气得不轻,上前两步:“你少装蒜了!上次你跑她家里去,没有占得到便宜,这次不知道你使了什么阴招,在天台将她弄成那个样子。请问你是不是心理变态!?”
爱丽丝目光一寒。
微风过处,悠悠只觉得自己前襟让人给揪住了,嘭地一声,后脑和脊背剧痛,脑袋里有轻微的震荡,眼前几颗亮晶晶的小星星乱蹦,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被爱丽丝提着挤到了门后边,正好避人耳目。
而爱丽丝此刻已兽化了,露出尖尖的牙齿,眼睛里闪耀着野兽一般的光芒,开口是丝丝寒气:“你凭什么以为,你区区一个人类,肉体凡胎,敢和我这样说话?”
悠悠大气不敢出,但是也并不十分恐怖,据理力争:“上次,跑去砸场子的本来就是你。这次她出事……”
“你可有证据?”爱丽丝依然愤怒,“你竟然这样庸俗,想当然地以为就是我?宋清晨居然喜欢上像你这么一个货色?”
听到这句,郑悠悠软了下来。紧绷的身体也松弛了三个度,略一思索,道歉:“对不起。我太心急了。她…她流了好多血。”
爱丽丝收起尖牙,恢复人类的面孔,手也松开了她的衣襟,退下去略带嘲讽地说:“你难道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悠悠重复。方才的脑震荡让她有一点点想吐。
“对。”外教老师的唇角带着点笑意,“为了你一挑四,虽然赢得了较量,将那些使者都弄成重伤,她自己也被捅了肾。肾脏是宋的阿克琉斯之踵。伤到这里的话,痊愈起来,需要久一点。”
悠悠呆呆的:“什么使者?”
上课铃响,爱丽丝拿过一件外套,耸肩:“抱歉,我碰巧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吸血鬼,既然客串老师,课是都要上的。你如果想旷课,请便。”
悠悠目送她摇曳生姿地离开了办公室,心乱如麻,差点吐出来。然则还是扶着走廊慢慢地回到了教室。
虽然没有完全弄清楚来龙去脉,却也大致有数,宋清晨在被人寻找,被人召唤。而她耽搁在这里的原因,可能是自己?唏嘘之余,又庆幸被郑丽女士逼着学了十几年的英语。否则怎么和这个专说外语的吸血鬼交流?
上完两节课之后,几乎是脚下生风就要走。
王斐雯过来拉住她,要请她一起去学校附近新开的饮品店喝奶茶,也被她给拒绝了。
一路像是飞毛腿一样奔回家。
外婆和小杨阿姨一边摘菜,一边聊得飞起。
悠悠打个招呼,说是有要紧事,便去了宋家。
门这次是关着的。
大约是还没有恢复的缘故,所以没有那个自信开着等她来入瓮了。
不过郑悠悠并不是那么顽固不化的人。
非常时期她会采取非常手段。
从卧室窗户那里爬进去,嘭地一下跳下了地。
震得头还是有点昏昏的,耳膜嗡嗡响了会儿。
屋内光线昏暗。
悠悠去到床前,宋清晨浑身还穿着那身污渍斑斑的衣服,人沉沉地睡在那里,不仔细分辨,就和死了没有区别。
“喂…”不知什么原理,一看到她这样受苦,眼眶里就泪意汹涌。
她并非这么不坚强的人啊。
宋清晨没有回应她。
她从来没有照顾重伤吸血鬼的经验,但是有一些照顾病人的知识。于是移花接木,直接拿过来用。
大约因为体温太冰的缘故,衣服湿漉漉的,还没有烘干。穿着湿衣服睡肯定是不好。轻轻替她除去了外套,连t恤衫也一并脱了。还有非常不给劲儿一看就没有多少内容的运动内衣也解开。裤裤也脱掉了。
末了,心无邪念地给她盖上被子。
也许这些都是无用功,但她要做了才能安心。
脏的衣服都扔到洗浴间,且不开洗衣机洗,以免吵到床上那只安眠。
坐在床前等,越等越绝望。
眼眶酸涩。半晌终于支撑不住,偷偷爬上去,蹭到她旁边躺下,隔着被子抱住她。
什么也不说。眼泪自动汩汩地往外冒。
她以前知道自己很能吃,很能笑,现在发现,也挺能哭的。
按照正常人的反应,知道对方是个吸血鬼,应该避之唯恐不及才对。她虽然是颜狗,却并非彻头彻尾的恋爱脑。
不知道这种致命吸引,是从哪里滋生出来的?
可就是深深地迷恋了。丝毫没有道理可以讲。
假如有一个人问:“郑悠悠,拿你一半的生命分给这个人,你愿意吗?”她想了一下,大概是愿意的。
正被自己感动得要死要活,涕泪四溅,手机却滴滴答答唱响了,她从兜里拿出来,一瞧,才发觉竟已到了七点半。
“悠悠,回来吃饭。”外婆的声音。
“我晚点回来。”她轻声回应。
“怎么呢?这么爱学习,叫你同学一起过来,吃完再继续。我正好也好久没见她了。”
“不是,她有点,有点发烧。我等她好点了就回来。”悠悠将脑袋埋进被子里说。
“哟,生病啦?那你陪陪她,我帮你熬点粥,你待会儿回来带给她,好吧?”
“……嗯……”
挂了电话,从被子里钻出来,宋清晨还在酣眠之中。
她忽地想起来,《恶魔法则》上说过,吸血鬼的听觉和视觉,都已经成指数倍扩大了。因此她虽然一直压低了声音,只怕在宋清晨听来,还是等同于擂鼓。
可即使这样,她还是没有醒。
悠悠心中更加害怕。哭哭唧唧地起身,偷偷在嘴唇上亲了亲,去冰箱那儿,开了一个血袋,学着她的样子,依葫芦画瓢,倒在玻璃杯子里边。
法则上还说过,血液是血族的能量之源。就好比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之于人类一样。
悠悠端着那杯子过来,扶过宋清晨的头,努力良久,发现根本喂不下去。
“……怎么办……”又泪崩了。
只得放下她,到厨房找勺子。
一无所获。
本来她也用不着。
“我去去就回来啊。”悠悠轻声和她说话。
今儿郑丽忙公务,不在家吃。
外婆则和小阿姨出去散步消食去了。
小炉子上咕嘟咕嘟煮着粥,想来是苏拉女士特意为宋清晨小朋友煮的。
家里只有最近变得很懒的晨晨在看家护院。
晨晨见了她就猴上来,在她脚脖子那里蹭啊蹭,比一只猫还粘人。
悠悠想了想,将头发绑起来更方便,弯下腰抱着狗子回房间找发箍。
刚要推门,晨晨却狂吠起来,吠声的余韵极为压抑,整个狗也在瑟瑟发抖。
狗子在害怕。
上一次这种情形,还是在小树林里,遭遇宋清晨的时候。
悠悠安抚性地摸摸它的毛,“去吧,别怕。”将它安放在地,它便立刻没命似的低吼着跑远了。
悠悠深吸一口气,抬手推开房门。
那只叫爱丽丝的吸血鬼,正坐在她书桌前的小凳子上,好整以暇地抱臂微笑。
悠悠走进去,冷着脸问:“难道吸血鬼可以如此随意进出普通人的家?那我们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爱丽丝将嘴角高高翘起:“放心,这一点,你们这些好奇的人类,拍的关于吸血鬼的剧里不是有说么。需要获得屋子主人的批准,我们才可以进来。”
悠悠找出发箍,将自己的头发绑上,“我不记得我请过你。”
“哈。”洋娃娃笑一笑,“我用中文说是你的老师,顺道来拜访,你奶奶便请我进来喝杯水。我进来之后又走了。但是你们家,现在对我是开放的。”
悠悠有些不耐烦,“你想干嘛?我还忙着。”
“啊。”爱丽丝翘起二郎腿,咯咯笑:“看来宋真的,还什么都没和你说过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乌拉拉大肥章。25字以上长评作者君这边可送积分,积分的作用,好像是用网页订阅时?可以抵jjb。
谢谢大家,爱你们,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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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线甜,一直互宠,不过剧情线的某些细节,大家可能会有点想请我喝茶。
_(:3」∠)_
☆、剧情章
最开始归入d伯爵麾下的日子, 是宋清晨作为吸血鬼生涯中的传奇。
彼时恰逢吸血鬼猎人这一职业从衰落之中复苏。
而血猎之所以复兴, 乃是因为, d伯爵原本固若金汤的统治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插曲。
不知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 一个力量强大到堪与d伯爵媲美的、以k伯爵自称的异类,他笼络兵马的手段是, 宣称归于他阵营的血族,可以“保持吸血鬼的本性而活着”, 而不必“在d伯爵的yín威之下, 战战兢兢做一只被阉割过的, 甚至还不如人类恣意的夜的可怜虫”。如果因为“按自己意愿生活”而遭到血猎追杀的他的属臣,只需呼唤他的名字, 他就会施以援手。
他的那番慷慨激昂的演讲, 地址特意选在梵蒂冈,目的就是挑战天主教的权威。血族史上将之命名为“梵蒂冈之变”。
至于这次事变所带来的影响,则要从中世纪开始说起。
从那时起, 人类与血族的战争绵延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血族攻击普通的人类。吸血鬼猎人则猎杀血族。经过千年的拉锯战,互有折损, 才总算划疆而治, 互不侵犯。
这一和平结果的达成, 最主要归功于第十七代吸血鬼领袖,血族之王d伯爵的努力。
d伯爵是一个情种。
吸血鬼以寡情而闻名。
但他却是情种。是异类。
似乎作为他与生俱来巨大的力量的制衡,他有了这个软肋。
d伯爵本是中欧某小国的王子,因敌国的阴谋丧命。有一宫廷中不起眼的侍女,深爱着这位王子, 她同时也是一个巫师,因身份的悬殊从未将爱意宣之于口,要到他死后,才耗尽毕生的修行,复活了他,成其为暗夜生物里的精英。
他后来爱上了一个与侍女极其神似的人类女郎。不幸的是,女郎横死在某位血族的尖牙之下。伯爵为她报仇之后,很是消沉了一阵子。国破之后,d伯爵将沦为阶下囚的妹妹也变成了吸血鬼,以免她遭人凌.辱的命运。
有了妹妹作陪,他似乎从失去爱人的阵痛中恢复了过来。
可命运对他,既仁慈,又残忍。
百年之后,他遇到了第二个女郎。可他又以同样的方式失去了这个心爱之人。
陷入疯狂的d伯爵痛定思痛,决定要在吸血鬼界建立秩序。为此,他终于出手染指血族政治,杀掉了上一任血族之王,成功上位。接着致力于让吸血鬼一族成为有序生存的种族,不对人类频繁加以侵略,而通过从事某些特定职业来获得血液作为食物。
大部分吸血鬼的脑子都能达到高速运转,适合解谜类的刑侦工作,除此而外,还可以利用精神控制作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令嫌疑犯将作案手法和盘托出,以此高效破案。
据宋清晨的不完全调查,单是在罗马,就有两家吸血鬼侦探所,挂的牌子当然是正儿八经且没什么特色的,唯一出众的特点是要价奇高,普通人倾其一生所有也请不起,经营事务所的探员看不上眼的案子,也从不会接。属于“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的类型。
比较懒一点的、不爱动脑子、或是生前就热爱运动的,成为吸血鬼后,比较倾向于选择从事体力劳动,多半是某些不适合人类操作的高危职业,比如深海矿业开采,摩天大楼的外部清洁。
能渗透在人类社会过着人类生活的,都是经过d伯爵及其亲信检验的,自控力接近完美的血族。要找一个人类的术语来形容的话,用中文里一个成语来类比,就是“坐怀不乱柳下惠”。哪怕是新鲜诱人的血液递到唇边,都可以笑眯眯地拒绝掉。
而那些笨拙的,见了人就要啃的,都被安顿在黑暗的墓穴安眠或是去吸血鬼贵族的城堡里作为执事服役,以此获得生存所必须的血液。
这些规定,几乎都是违反吸血鬼天性的。他们嗜血,爱好自由,最讨厌束缚和牵绊,血瘾犯了时,并不会顾及猎物的感受,只会用超越人类极限的力量将他们的颈部撕碎,扑上去吸食。杀戮是痛快的。是他们所享受的。
但是d伯爵四百年前开始强制推行这一套政策。
保障之一是他无人能够超越的力量和灵力。带着灵力的血族,好比东方世界带有仙气的妖,乃是天生的贵族和异类,世上一旦诞生他们的同类,也必然会在第一时间有感应。
除了靠力量作为后盾,他还与巫师团达成协议:服从d伯爵统治的血族,才可以获得日光环,从此不必瑟缩在黑暗里。
也不是没有黑法师抱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高价出售日光环,却都在第一桩生意成交时,被d伯爵残忍地挖心处死。彼时伯爵不再吸食人血,而专以违抗命令的血族为食。
一来二去,一个有序的统治渐渐成形了。与之作对的都销声匿迹了。玛雅巫师团的团长对他说:“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在血族内部达成独.裁的血族之王。”
那些既没有自控能力,又不愿意顺从d伯爵所推行的统治政策的吸血鬼,要么沦落为流浪者,要么修炼得只对野兔和野狗的血液感兴趣,从此与最美味的人血说了再见。
但是k到来之后,这些吸血鬼沸腾了。包括先前屈从的那些,也有不少投入了k的阵营。于是欧洲内陆几乎又是血族肆虐,血肉横飞。只不过,精神控制这一法门,让一切看起来风平浪静。
dk之争如火如荼,进入到白热化阶段之际,中国不起眼的某个城市,宋清晨因车祸逝世。
她母亲朱诺采取的第一个行动不是起诉肇事者寻求公正,而是争取时间,带着她的身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到苏格兰的一个小镇子,找到她感应到的,隐居在那里的女巫,以血的代价,换取了宋清晨再次生存的机会。
宋清晨以吸血鬼的身份第一次醒来之后,正在一艘小艇上。
船夫是个哑巴。
她的兜里有一张她母亲留给她的字条,“我去追寻我想要的了。你追寻的,都在这个世界,你的人生还没有开始,我作为你的母亲,从你在襁褓之中开始,便没有给足陪伴,但我对你的爱,并不比其他好妈妈对子女的爱少一分一毫,我希望,你也有机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不要把我的牺牲当作负担。不要把你的身份当作耻辱,请把它当成母亲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引用一句不太符合我风格的话:请从此开始,将我的份也一起活下去。希望你快乐,我的宝贝。by朱诺。”
说起来,那女巫非常有趣,她所亲手转化的暗夜生物,一个不落,都输送到了欧洲内陆。英吉利连根毛都看不到。
最初流连的那些日子,宋清晨是懵懂的,常常被太阳灼伤。
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怖——见到太阳,立即就地焚烧。
也不是后来郑悠悠所形容的那样,像冰激凌一样融化掉。
更接近于一种快速的高温烫伤。好像赤裸的皮肤遭遇了炮烙。如果烫伤之后还不及时采取措施,是的,达到燃点之后,会烧起来,焚毁,化作飞灰。
她本能地昼伏夜出,到处流浪,险些被吸血鬼猎人杀死。也是从这些敌对的人口中,她知道了自己的真面目。流连了小半个月后,在一个月夜见到大名鼎鼎的d伯爵。
他来拉她入阵营。最初她对他丝毫没有敬畏,也丝毫没有兴趣。一心只想回到家乡,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只想回到人类的身份,把高中念完,上大学时学一个应用类的专业,混口饭吃,过最普通的日子,再也不像爸妈一样,整日做书呆子,将自己的人生和幻觉都埋葬在实验室和故纸堆里。
回家之后的体验让她失望。
“她爸爸居然是这种人?”悠悠瞪大眼睛,歪着头想了想,半晌说:“也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他觉得变成吸血鬼之后的已经不是自己的女儿。”
爱丽丝点头,含笑:“很对。”
悠悠忽然心生酸楚,站起来,“你稍等一下,我要去看看她,马上回来。”
爱丽丝说:“我与你一起去。”
悠悠想了一想,同意了。经过厨房时,拿了自己一把勺子。
和爱丽丝并排去到宋清晨家中。
悠悠对爱丽丝道:“你自便,我稍后回来。”说着便进了房间。扶着宋清晨的头,一勺一勺将那带着浓烈铁锈味道的艳色液体喂给她。这一次喂食成功了。宋清晨接收良好。安安稳稳地卧在那里。
悠悠拿纸巾给她擦了嘴角,再带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回到了小客厅。
爱丽丝已经给自己灌了两杯酒了。见她出来,将另外一杯酒递给她,“喝不喝?”
悠悠摇头:“我不能喝酒。我还是未成年人。”
爱丽丝嗤地一声笑了:“你都和吸血鬼搞在一起了,还忌讳这些个?”
悠悠非常认真地说:“我和她在一起不是堕落。我是真心喜欢她。但是未成年人饮酒,就是堕落。”
金发的吸血鬼笑得前仰后合,半晌擦了擦眼泪,“好好好,和宋真的是绝配。”
悠悠见她千里迢迢跑来给自己科普,说宋清晨以前的事,在心里已经把她当作朋友了。于是在她对面坐下,轻声问:“宋清晨后来回去,做了d伯爵的臣子?”
爱丽丝眨眨右眼:“一开始,很痛恨自己是吸血鬼,伯爵给了她活下去的意义。一年之后,就成了最受欢迎的皇家猎手。专门追踪叛变者,杀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因此她虽然身为吸血鬼,干得却差不多是吸血鬼猎人的活。”
那不是类似于锦衣卫吗?悠悠想,或者说东厂特务?察觉到这样想对宋清晨很不公平,于是赶忙甩甩头,打住了。
“她是唯一一个,从没失手过的低阶血族。”爱丽丝再喝了一口酒。
“低阶?”悠悠问,“她为什么拖了这么多年还不升级?”
爱丽丝望望她,淡淡道:“她不想报仇。因为不愿意杀人。”
悠悠哦了一声。是的了。低阶吸血鬼要进化到高阶,必须完成执念和复仇。
爱丽丝笑呵呵地:“那是个天真的小孩,她想,让她生前那个仇人活到寿终正寝,这样一来,也等于大仇得报。到时候自然就进阶了。”
悠悠皱着眉头,半晌:“这样,不算数吧。”
爱丽丝嗯了一声:“大概。不过理论上来说,应该没有问题的。可她的那位仇人,已经死了一二年了。她却还是低阶。所以e夫人,也就是d伯爵的妹妹,让宋自己回来调查清楚,看当年的车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有不妥,处理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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